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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盟委统战部关于盟委第九轮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盟统战部 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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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6日至5月15盟委第九轮巡察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专项巡察组对盟委统战部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1年6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诚恳认领问题

巡察反馈会后,我部高度重视,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项推进会,传达了盟委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专项巡察组关于巡察盟委统战部的反馈意见精神,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态度鲜明、思想统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组织召开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

成立了整改落实盟委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领导小组,后因人事变动,组长和副组长分别调整为盟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张晓君同志,常务副部长、党支部书记乌恩其同志,领导小组成员由统战系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部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科室的督导,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四个大方面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研究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由常务副部长主抓,推进整改工作。

(三)落实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

部机关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制定了整改落实台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相结合,与盟委班子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相结合,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强化督导落实。

二、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部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成立统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并开展专题学习1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于11月4日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

二是着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全力开展“一周两月”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提请盟委召开盟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工作,先后开展全盟民族工作专项督查和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专题调研,检查各地各部门民族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点评、材料通报等形式进行反馈,并抓好督促落实,持续做好跟踪问效。

落实《全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相关群众工作方案》,着力做好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的思想引导工作,组织他们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采取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参观展览、开展宣讲等形式,强化政治引领。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活动27次,活动参加人数累计达560人次。

落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组织部务会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民族工作实际,调整盟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结合民族工作自查督查,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和自查,形成调研材料上报盟委。

五是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好部务会和部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与盟民委共同研究、部署、推进民族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常性通过听取汇报、召开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督导民委开展工作。

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成立部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制定了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进度推进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提高班子成员风险防控意识。

七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各类主体班次,教学课时比例达到19%。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传统媒体和“三微一端”平台展开多角度、立体式、全媒体宣传,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

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修订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标准及命名办法,研究制定《锡林郭勒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在学校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以“守望相助,团结奋斗”“草原轻骑兵——乌兰牧骑”“改革先锋廷·巴特尔先进事迹”“国家孩子”为载体,分别在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九是根据新修订的命名办法和测评标准,开展了两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自查,并计划进行复核验收,同时对上一年度复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对与测评标准有差距的示范单位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在“回头看”中着重核查整改情况,整改不达标的取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健全完善常态化研究民族工作的制度机制,根据人事变动,于今年调整完善了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民族工作专题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今年5月份,由盟委统战部、盟民委组成调研组,盟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带队,就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总结经验,完善工作举措。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落实好部务会、部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经常性召开部务会和部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民族工作。

二是围绕“党建引领促统战”总体思路,突出统战特色,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聆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参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参加全盟“唱支山歌给党听”群众性歌咏活动等,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争创“最强党支部”和北疆模范机关。严格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

结合旗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为各级统战、民族工作部门配齐配强领导班子。通过内部整合调节,优化资源配置,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为盟旗两级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共增加事业编制76个。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自主举办、派员参加、巡回宣讲、“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全盟统战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各类主体班次,教学课时比例达到19%。 

(四)落实巡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就民族宗教、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工作深入旗县市(区)进行调研督导,指导开展工作。深入开展以“坚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为主要内容的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部领导班子共检视13个方面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期间,开展6次专题研讨和座谈交流,召开民主生活会推进整改,进一步完善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形成对策措施15条,目前,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完成率达100%。

三、整改后续工作长效机制

下一步,盟委统战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盟委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更好承担全盟民族工作牵头协调职责,发挥全盟民族工作参谋助手作用。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