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一)统战部部长

      负责统战部全面工作。

      1、对全盟统战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的重要职责。

      2、根据上级统战部、盟委的工作要求,提出全盟统战工作阶段目标和年度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全盟的统战工作任务,向盟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发挥好盟委统战部负责牵头、协调统一战线工作机制的作用,督促检查统战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好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加强与相关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给予工作指导。

      4、准确把握全盟统战工作的总体发展态势,指导、协调好全盟统战各项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5、广泛联系各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党外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等统一战线重点代表人士,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6、完成盟委和自治区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统战部副部长

      在部长领导下工作,对部长负责。

      1、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根据机关的年度工作部署,明确提出各自分管工作的思路和工作计划。

      2、指导、协调好分管工作,对分管科室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并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3、加强对分管工作的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政策性建议;主动抓好分管工作内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做好对分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年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4、负责协调分管工作内与有关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加强沟通和配合。

      5、主动加强与分管工作内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往,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6、完成盟委和自治区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

      在部长、分管部长领导下工作,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1、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部内各科室的有关工作,协调本部和有关单位共同办理的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信访、督查、财会、档案、保密等工作;管理退休人员和机关编制、人事、劳动、后勤等工作。

      3、根据工作要求,起草年度工作安排、总结、报告及有关文件。

      4、负责来文登记、办理工作,指导文书人员做好各类文电的收发、转递、传阅、归档工作;督促财会人员做好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做好部内文件的打印、分发工作。

      5、负责做好部内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部内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6、做好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一科科长

      在部长、分管部长领导下工作,负责一科全面工作。

      1、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协调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2、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3、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他们的要求,提出政策性建议;贯彻落实党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与政协的联系工作,做好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名、考察工作。

      5、负责联系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统战工作。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二科科长

      在部长、分管副部长领导下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科的全面工作。

      1、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制定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3、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

      4、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5、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6、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

      7、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宗教工作。

      8、做好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三科科长

      在部长、分管副部长领导下工作,负责三科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根据工作要求,制定起草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件。

      3、认真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开展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积极联系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养和建立一支“爱国、敬业、诚信、创新、守法、贡献”的积极分子队伍。

      5、大力推动光彩事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加强光彩事业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提出工作标准,定期检查落实。

      6、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

      7、做好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四科科长

      在部长、分管副部长领导下工作,负责四科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全盟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3、指导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工作。

      5、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6、做好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台办主任

      在盟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统战部长、分管副部长领导下工作,负责对台办全面工作。

      1、根据上级台办和盟委的要求制定对台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制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台胞、台属、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有关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涉台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台宣传教育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盟对台经贸工作以及台湾人员来往、投资、考察、贸易等工作;做好已定居台胞的服务、管理工作。

      5、牵头协调各涉台部门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项对台工作情况。

      6、组织开展港澳和海外统战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7、做好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